宿迁市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· 2026年度

宿迁市迅哥有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
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告

机构类别:社会服务机构(民办非企业单位) 评估期间:2024—2025年度
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类社工机构;业务主管单位:宿迁市公安局;开办资金3万元;成立于2023年8月 | 报告出具:2026年9月 | 评估方式:电子佐证材料逐项独立核对(PDF原件)
94.5
综合得分(满分100)
3A

评估结论:建议评定为 3A

专业化、规范化程度高,专职队伍、审计、财务效益、省级荣誉齐备,综合94.5分(本应对应4A区间);因党支部为临时(功能型)未转为实体型,按等级红线本周期最高评3A。

该中心是本批材料中专业化、规范化程度最高的机构之一:7名专职工作人员均为本科学历、持社工师/心理咨询师资格并全员参保,行政负责人(罗艳艳)专职,2024、2025年均由宿迁佳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,收入由93.5万元增至102.5万元(+9.61%)、连续两年收大于支、净资产逐年增长,项目获江苏省民政厅"优秀案例"等省级荣誉。主要短板:党支部为临时功能型(宿公机委〔2025〕63号,2025-9-30成立),按佐证口径原则上不评4A(含)以上;此外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佐证不足、党员名册职务与登记不一致(业务主管单位评价属登记管理机关直接核定项、不由机构提供,第五册评价页空白不扣分)。综合94.5分,建议评定3A,待实体型党组织设立后可申报4A/5A。

5A4A3A2A1A不予评级
95.1–10090.1–9585.1–9080.1–8575.1–80≤75
等级限制提示:该中心党支部为临时(功能型)党支部(宿公机委〔2025〕63号,2025-9-30成立)。依据佐证口径"未建立实体型党组织的,原则上不予评为4A(含)以上",尽管综合得分高达94.5分(本应对应4A区间),本周期等级仍以3A为上限;待设立实体型党组织后,下一轮可直接申报4A乃至5A。
该中心是本批6家机构中专业化、规范化程度最高的机构之一,得分主要受党组织类型这一外部红线限制,而非自身建设不足;建议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指导其设立实体型党组织。

一机构类型判定与评估依据

类型判定:民办非企业单位(社会工作服务中心),属社会服务机构,统一信用代码52321300MJ81521774,业务主管单位为宿迁市公安局,开办资金3万元,2023年8月登记。依据《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指标》及《民办非社会服务机构佐证要求》核对。

评估依据:市民政局评估通知+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指标+佐证PPT。佐证为党建、基础条件、内部治理、工作绩效、社会评价五册PDF(合计1360页,关键扫描页已逐页渲染核验)。

二五大类评分总览

一. 党建工作(12分)满分 12
10.5/12 88%
二. 基础条件(11分)满分 11
11/11 100%
三. 内部治理(36分)满分 36
34.5/36 96%
四. 工作绩效(34分)满分 34
31.5/34 93%
五. 社会评价(7分)满分 7
7/7 100%

三评估指标逐项评分明细

说明:下表逐项列出江苏省民政厅对应类别《评估指标》全部评分项,"得分"依据PDF佐证原件核对结果给出;标 * 项按指标规定无需社会组织提供材料,以登记管理机关/业务主管单位核定为准,本报告暂按惯例计满分并单独标注。

一. 党建工作(12分) 得 10.5 / 12 分

编号评分指标满分得分扣分佐证材料核查情况(PDF原件核对)
1.1 设立党组织(2分) 2 2 满分 经核验有宿公机委〔2025〕63号《关于同意成立市迅哥有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临时党支部的批复》(中共宿迁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,2025-9-30),党员3名;另2024-11已明确党建指导员。
1.2 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(2分) 2 2 满分 书记陆迅任中心常务副理事长(属社会组织负责人/管理层),实现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,得2分;但党员名册将其写为"法人兼理事长",与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胡宏远不一致,应更正。
2.1 三会一课/主题党日(2分) 2 1.5 −0.5 2025年党的生活记录簿手写规范(6-30总结计划会、专题党课、二十届三中全会学习等);支部2025-9方成立,2024年仅党建指导员,组织生活不完整。
2.2 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度(1分) 1 1 满分 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制度及年度工作总结体现。
2.3 党风廉政建设(3分) 3 2 −1 党建年度总结含党风廉政、党员发展、先锋岗、公心公益等内容;但廉政专题学习全套、廉洁承诺、风险排查表、决策台账完整度一般。
2.4 党员模范带头作用(2分) 2 2 满分 党员在青少年司法社工、"三下乡"、法治宣传、志愿服务中带头,佐证丰富。

二. 基础条件(11分) 得 11 / 11 分

编号评分指标满分得分扣分佐证材料核查情况(PDF原件核对)
3 * *登记备案(5分) 5 5 满分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(法人胡宏远)、章程(法定代表人条款、党建入章)、开办资金3万元银行存款证明、印章备案表、理事监事名单齐备。
4 * *年检年报(4分) 4 4 满分 材料含2024、2025年度年检合格回执及2025年度工作报告。*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。
5 遵纪守法(2分) 2 2 满分 审计无违法违规,无行政处罚、失信记录佐证。

三. 内部治理(36分) 得 34.5 / 36 分

编号评分指标满分得分扣分佐证材料核查情况(PDF原件核对)
6 组织机构(理事会/监事/内设机构,8分) 8 8 满分 理事会会议、选举聘任、民主决策材料丰富(p7—102);监事侯静列席并监督审计与合同;内设部门及职责明确。
7.1 人员聘用制度、劳动合同(1分) 1 1 满分 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,与7名专职签订劳动合同(如罗艳艳合同2024-1-1)。
7.2 薪酬考核、社保及住房公积金(1分) 1 0.5 −0.5 有薪酬绩效制度、社保全员缴纳(电子社保卡记录),制度文本含住房公积金;但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截图佐证不足,扣0.5。
7.3 行政负责人专职(1分) 1 1 满分 总行政负责人罗艳艳专职,有理事会聘任纪要、劳动合同、社保及全职在岗自查。
7.4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(1分) 1 1 满分 配备专职7人(≥5人),均建立劳动关系并参保,得满分。
7.5 人员年龄/学历/资格结构(1分) 1 1 满分 专职集中31—40岁、50岁以下100%、本科100%,均持社工师/助理社工师/心理咨询师等资格,三项全满足。
7.6 专职人员培训(1分) 1 1 满分 培训计划与记录达45页,参加政府等部门业务培训。
8 合法运营(5分) 5 5 满分 资金来源(购买服务、捐赠)使用合规、支出审批手续齐全、入账规范,经审计无保留意见。
9 财务管理(8分) 8 7 −1 执行民非会计制度、制度健全、有税务申报、票据、电算化与第三方审计;会计人员专职化/岗位分工的佐证可再强化,酌扣1分。
10 资产管理(5分) 5 5 满分 资产制度、台账、购进领用保管处置审批、定期盘点、折旧计提(审计佐证折旧规范)、捐赠资产手续齐全(p436—602)。
11 档案印章管理(2分) 2 2 满分 档案分类管理、印章使用审批登记规范。
12 监督审计(年度/换届/离任审计及整改,2分) 2 2 满分 经核验有宿迁佳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(宿佳诺会审字〔2025〕015号)、2025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二维码/执业证书;评估期无换届离任(已自查说明),审计无问题。

四. 工作绩效(34分) 得 31.5 / 34 分

编号评分指标满分得分扣分佐证材料核查情况(PDF原件核对)
13.1 业务符合宗旨范围(2分) 2 2 满分 罪错未成年人社会观护、困境儿童服务、司法社工服务高度契合宗旨业务范围。
13.2 业务活动全过程管理(3分) 3 3 满分 p57—132含策划、实施、事中监管、事后评估、监督考核及各类服务操作手册、个案记录,全过程闭环完整。
13.3 项目长期执行、形成品牌(1分) 1 1 满分 "扶贫工程6321"等司法社工品牌长期运行、可复制,获江苏省民政厅优秀案例。
13.4 重大事项向主管/党建机构报告(2分) 2 1.5 −0.5 有向公安主管单位/党建机构报告材料,部分请示批复留痕可补强。
13.5 参与国家战略(2分) 2 1.5 −0.5 "法治护航少年强——三下乡未成年人普法暨惠民服务"契合乡村振兴/基层治理/未成年人保护,2024年起持续开展并有江苏文明网报道、社工报名接龙;单项目支出达20万元佐证不足,规模分酌扣。
14.1 服务内容完善(2分) 2 2 满分 罪错未成年人观护、困境儿童服务流程与内容专业完善。
14.2 服务程序、收费规范(2分) 2 2 满分 观护/困境儿童服务流程规范,全程免费,收费项目及标准(试行)上墙公示。
14.3 服务承诺制度(1分) 1 1 满分 有服务承诺、监督反馈渠道并在服务点位张贴。
14.4 与政府部门配合、协同落实政策(1分) 1 1 满分 承接2024、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,协同公安、司法落实未成年人政策。
14.5 主动提供公益服务(2分) 2 2 满分 三下乡、法治宣传、心理疏导、基层治理与智力支持主动作为,社会效益显著。
15.1 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(2分) 2 2 满分 有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总结。
15.2 宣传平台并定期更新(2分) 2 2 满分 实名认证抖音、微信公众号、视频号,定期宣传。
15.3 开展交流合作(2分) 2 1.5 −0.5 与高校詹笑红教授等开展线上专业交流并有方案、签到、新闻;正式合作协议数量可增加。
15.4 风险防范措施(1分) 1 1 满分 有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并定期梳理风险点。
15.5 舆情/突发事件制度(1分) 1 1 满分 有舆情应对、突发事件处置制度。
16.1 年度收入稳定或增长(1分) 1 1 满分 收入2024年934,984.16元→2025年1,024,868元,同比+9.61%。
16.2 连续两年收入≥费用(1分) 1 1 满分 两年净资产变动额均为正(2024年约376,936.86元、2025年约280,399.60元),收大于支。
16.3 净资产逐年增加(1分) 1 1 满分 连续两年净资产正增长,且远高于3万元开办资金。
17 信息公开(5类内容,5分) 5 4 −1 公示栏与公众号公开登记证书、章程、理事监事名单、收费标准、业务活动、政府购买成交情况;年度工作报告/年检结果、捐赠信息公开佐证不足,扣1分。

五. 社会评价(7分) 得 7 / 7 分

编号评分指标满分得分扣分佐证材料核查情况(PDF原件核对)
18 内部理事监事评价(1分) 1 1 满分 2024、2025年评议汇总表、工作小结及理事(李晓静、陆浩等)监事评议表,评价高(能力建设18.83/20等)。
19 主要服务对象评价(1分) 1 1 满分 2024、2025满意度问卷及分析报告,服务质量、隐私保护、诚信度评分高(4.4—4.94),全程免费无违规收费。
20 * *业务主管单位评价(3分) 3 3 满分 社会评价册第41页(20.1)仅列指标标题、未附宿迁市公安局评价表。该项不由社会组织提供、由登记管理机关直接向业务主管单位发函核定,机构是否提交均计满分3分,以宿迁市公安局核定结论为准。
21 社会影响力及公众形象(2分) 2 2 满分 获江苏省民政厅2024社会组织助力"幸福民政"优秀案例(全省第39项)、2025宿迁市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一等奖、2024新时代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二等奖、宿豫区三八红旗集体,多面锦旗及媒体正面报道。

四详细扣分项清单及整改建议

以下逐条列明扣分所对应的类别、指标编号、指标名称、扣减分值、扣分依据(佐证核查事实)与整改建议,供机构补建材料、规范治理使用。

类别编号指标扣分扣分依据(核查事实)整改建议
—(等级红线) 党组织类型 实体型党组织 — 现为临时(功能型)党支部(宿公机委〔2025〕63号,2025-9-30),按佐证口径"未建立实体型党组织的原则上不评4A(含)以上",总分94.5亦只能评3A。 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、条件成熟即申请设立实体型党支部,下轮可申报4A/5A。
党建工作 1.2 党员名册职务信息错误 −0 临时党支部党员名册将书记陆迅写为"法人兼理事长",与登记法定代表人胡宏远、上墙理事监事名单不一致。 据实更正党员名册中的职务(陆迅为常务副理事长),确保党建材料与登记信息一致。
党建工作 2.1 组织生活连续性 −0.5 支部2025-9成立,2024年仅有党建指导员,三会一课记录不完整。 实体型党组织设立后规范落实三会一课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并全年留痕。
党建工作 2.3 党风廉政落实 −1 廉政专题学习、廉洁承诺、风险排查、重大事项决策台账不够完整。 补齐廉政学习四配套、全员廉洁承诺、风险点排查表与决策台账。
内部治理 7.2 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 −0.5 制度含住房公积金,但实际缴存截图佐证不足。 补充为专职人员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证。
内部治理 9 会计岗位分工佐证 −1 财务管理整体规范,但会计机构专职化、岗位职责的独立佐证可强化。 明确会计/出纳岗位与人员专业资格证明,充实会计基础材料。
工作绩效 13.4 重大事项报告留痕 −0.5 部分请示、报告的批复回执不完整。 重大事项及时书面报告并取得主管单位/党建机构回执。
工作绩效 13.5 国家战略项目规模 −0.5 三下乡项目契合战略但单项目支出达20万元佐证不足。 归集单项目支出明细,做大三下乡/未成年人保护项目规模。
工作绩效 15.3 交流合作协议 −0.5 以线上交流、来访为主,正式合作协议较少。 与高校、司法社工机构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并留存。
工作绩效 17 信息公开完整度 −1 年度工作报告/年检结果、捐赠信息公开佐证不足。 在统一平台及公众号补齐年报年检、捐赠及资金使用五类信息公开。

五主要优势与亮点

六关键风险提示(专家意见)

七与原自评/既往评估报告的差异说明

评分口径与免责说明:1. 本报告由评估专家依据宿迁市民政局《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》、江苏省民政厅三类《社会组织评估指标》及对应《佐证材料要求》,对机构提交的电子PDF佐证材料逐项独立核对后形成,不直接采信机构自评结论。2. 总分由各二级指标得分自动加总,等级对应关系:5A 95.1–100、4A 90.1–95、3A 85.1–90、2A 80.1–85、1A 75.1–80、≤75分不予评定等级。3. 标 * 项(登记备案、年检年报、业务主管单位评价、基金会捐赠/支出规模等)以登记管理机关、业务主管单位最终核定为准,若核定结果与佐证不符,相应分值及等级应据实调整。4. 党组织建设红线:党组织应建未建的不予评4A(含)以上;党组织负责人违规违纪的不予评3A(含)以上;未建立实体型党组织的,原则上不评4A(含)以上。5. 本报告为佐证材料书面评估意见,最终等级以宿迁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定结论为准。